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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解读
添加日期:10-04-27 作者:佚名 来源:江苏教育 点击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繁體中文

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解读

为使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准确地了解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我们特将与考生2010年高考报名、参加艺术或体育类专业考试以及特殊类型招生有关的问题先行汇编成招生百问的报名部分,并以电子稿形式下发,以切实发挥其对考生的指导作用。由于教育部及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目前尚未出台,如教育部和我省2010年有新的招生规定,应以2010年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为准。

 

一、报名

1、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是什么?

答:2010年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与2008、2009年相同,仍为“3 + 学业水平测试+ 综合素质评价”。

(1)“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七门。

我省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四类,报考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根据自己拟参加的专业加试情况确定报考科类。

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设选修测试科目两门,必修测试科目五门。文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选择历史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修测试科目除选择物理科目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修测试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修测试科目。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除必须参加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外,还需参加艺术或体育专业测试。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应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相关要求确定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如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必修科目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算起三年有效。

(3)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2、高考报名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1)具有本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2)在我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且符合我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报名参加高考。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参加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专业考试)因违规受到停考一年处分的考生;

④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考生什么时间报名?怎样报名?

答: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至4日。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

在中国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考生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关证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以后,考生自行上网(http://pgbm.jseea.cn)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对自己所填报的内容进行签字确认。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及有关的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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